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
(水平评价类)
1.实施部门(单位):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
2.资格类别:水平评价类
3.设定依据:
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暂行规定》(国人部发〔〕39号)
4.简要介绍:
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由人事部、信息产业部共同负责,实行全国统一大纲、统一试题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证书的考试办法。
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级别设置:初级资格、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3个层次。
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证书的人员,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,用人单位可根据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,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。
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;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;取得高级资格,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。
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一般通过评审取得。
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,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举行。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初级、中级、高级)考试时间为5月25、26日,11月9、10日。
5.报考条件
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暂行规定》第八条规定:
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,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,均可根据本人情况,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、级别的考试。因此,计算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不设学历与资历条件、年龄以及专业等限制,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选择合适的级别合适的资格进行报考。
6.专业类别和资格名称对应表
级别层次
专业类别
资格名称
初级资格
计算机软件
程序员
计算机网络
网络管理员
计算机应用技术
多媒体应用技术制作员、电子商务技术员
信息系统
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
信息服务
网页制作员、信息处理技术员
中级资格
计算机软件
软件评测师、软件设计师、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
计算机网络
网络工程师
计算机应用技术
多媒体应用设计师、嵌入式系统设计师、计算机辅助设计师、电子商务设计师
信息系统
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、信息系统监理师、数据库系统工程师、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、信息安全工程师(年新增)
信息服务
计算机硬件工程师、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
高级资格
计算机软件
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、网络规划设计师、系统架构设计师、系统分析师、系统规划与管理师
计算机网络
计算机应用技术
信息系统
信息服务
一米繁华赞赏